政府是“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者,因为政策的推行使得政府作为一方利益主体参与到本来只有买卖双方的交易活动中。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国经济的外部环境恶化,出口严重下滑。政府为了解决家电业产能过剩,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提振经济,以“政府招标+补贴消费农民”的方式推行“家电下乡”政策。所以,从理性的角度来看,政府追求的是内需的扩大和经济的增长。 政府对家电企业和农民的决策能够产生影响,同时其利益的获得又必须依赖于经济活动的直接参加者——家电企业和农民——来实现。从职责上来讲,政府是主导者,他对家电下乡产品做出最高限价、确定符合资质的家电下乡企业及产品、对农民购买定点产品给予补贴。政府对农民进行财政补贴,刺激了农民对家电的消费;政府公开招标激励了家电企业纷纷加入到“家电下乡”资质企业的竞标中。政府的介入促进了中标企业与消费农民之间的合作,同时实现了自身的利益。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存在,政府的这一行为可能导致最高限价不合理、确定的家电下乡企业不符合资质、确定的下乡产品的型号和档次有限而难以满足广大消费农民需求等情况发生。 |